初院續審周涉領導不法賭博集團案
三證人難認太陽城“賭底面”關係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續審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領導不法賭博集團案,一名太陽城賬房部員工和兩名資訊科技部員工出庭作供。對於涉及不法的“檯底”賭注,賬房部員工指“出碼”給戶主時不會理會底面數,只管場面賭注。另外兩名證人則無法確認控訴指賭底面的“營運部”和太陽城的關係。
賬房僅管場面賭注
梁姓賬房員工昨供稱,“營運卡”處理底面數,是公司的內部卡,用來過數。有人賭底面時以“開營運”示意,賬房則負責將“營運數”綁“YTA”單。對於“出碼”給戶主是否要核對底面數?如檯面賭注一百萬拖檯底十倍變一千萬時,如何處理?她指不會理會底面數,賬房只管場面賭注,底面數和MARKER亦(博彩信貸額)不同。對於賭客輸的底面數也不管,該筆數由會計處理。有律師問及底面公司的小費是否會存入“水錢卡”?她指客戶通常直接給予“水錢”員工。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又問用MARKER賭底面如何識別,會否在單上寫“Y”?證人指不會。
問題唔恰當拖訴訟
第一被告周焯華的代表律師之一梁瀚民詢問證人,周是否要求員工不可收受客戶利益等問題,黎裕豪提出反對,指問題跟控訴書要證明的事實無關,法官盧映霞也認為應在證人說有的情況下才作反證,而非問消極性問題。盧官庭上亦多次提醒律師要切入正題和不要重覆問題,把握好庭審進度,“有時訴訟會拖,就係因為問問題方式唔恰當”。
姓葉的第四被告馬天倫(太陽城資訊科技部負責人)秘書昨出庭作證。關於營運部,黎裕豪指出文件顯示資訊科技部負責OPSMAN營運訊息修正、OPSMAN SMS的發送次序調整,二○一九年營運部新增系統亦由馬天倫、周焯華簽署確認付款。證人表示對此都不清楚,被黎裕豪質疑作為該部門第二把交椅怎會不知情。證人否認是第二把交椅,指自己只是個秘書,主要協助馬天倫翻譯,不僅無資訊科技學歷,在她之上還有很多總監。
周認助UE辦善後
她表示,聽過營運部,但不認識任何一員,不知道營運部是否在公司架構內。對於被指是營運的主要負責人、第五被告張志堅,她只在公司股東春茗聽過這個名字。
黎裕豪詢問二○一九年七月太陽城對外表示已結束電投網投,但有訊息顯示證人在二○二○年三月仍在討論環球UE電腦事宜,證人回應不能肯定當時是在討論UE,黎便稱那交由法官判斷。二○一九年一封電郵顯示電腦部協助開設UE“PORT位”,用作登入Rollsmary系統,為何要在太陽城的系統開設“PORT位”?證人稱無法回答,未見過這封電郵。又稱馬天倫曾指UE不屬於太陽城,不用跟進。
昨凌姓資訊科技部員工供稱,按上司馬天倫指示找張一平(第三被告)處理UE結業關閉網頁等事宜,馬天倫曾提及UE老細是楊聖展。他指營運部的OPSMAN系統和太陽城的系統分開,之前個人曾認為營運部是太陽城的一個部門,但此刻無法確認。
周焯華最後再主動向法庭表示,早已承認太陽城協助UE處理善後工作,包括客戶的應收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