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設備礙射擊發展
體育項目眾多,不同項目有着不同的場地、設備需求,缺場地亦缺設備,令一些傳統項目難以推至校園內。
射擊項目在本澳發展時間不算短,不過至今仍始終受場地及設備等問題,令項目發展未能更進一步。由於涉及槍械,總會每次練習、舉辦賽事,都需事先向當局申請,並由治安警察局派員押槍及在場館現場監場。
受限於部分運動員未成年,總會在暑期活動等推廣,改為使用光學電槍。雖然光電槍與氣槍等手感一樣,運動員基本能夠適應,不過設備問題始終局限項目推廣。
射擊總會理事長陳滌非指,每年的暑期活動都能吸引一些新血加入射擊運動,不過要做到普及、更多人參與,校園推廣不能少。總會一直希望能夠將射擊項目推入校園,但要在校內進行射擊學習訓練,先決條件至少需要十米距離的場地。另外,每把光電槍價錢亦需一至兩萬澳門元,並非每所學校都能負擔,場地設備都令射擊項目難以在校園推廣。
賈大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