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小學生認識國安法修訂
【本報消息】《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澳門立法會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就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八月廿二日,澳門特區政府宣佈自當日起至十月五日,就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眾諮詢。
為讓學生對國安法有更深入了解,勞校中學附屬小學於日前舉行了一場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專題講座,邀請該校副校長兼立法會議員林倫偉主講介紹,向六年級學生講解修訂國安法的精神、方向及意義。
林倫偉向學生闡述國家的組成包含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四要素,缺一不可。作為澳門居民,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這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和責任。
會上學生反應熱烈、積極答問。透過是次活動,期盼學生能加深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重要性,增強國安意識,明白維護國家安全,全民有責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