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審慎用字修國安法
【本報消息】“國安法”迎來修改,公眾諮詢已在本月初結束,待政府作總結報告和向立法會提交法律草案。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表示不反對諮詢文本提出的原則,惟涉及刑事,法律條文必須審慎用字,以免法律範圍太寬,發生爭議或誤解。
華年達前日出席司法年度開幕禮後被問及對“國安法”諮詢文本的意見時說,制訂“國安法”很常見,所有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為何我們只擔心我們的‘國安法’?”目前中國被美國挑釁,為防衛和防止外來干涉,當局在現階段修法屬正常。
免錯誤解讀刑法
他同時強調,法律的措辭必須小心謹慎,因為這涉及刑事犯罪的法律,“如果措辭不仔細,就會為有權執行的人提供錯誤解釋法律的空間”。目前只有概述法律原則的諮詢文本,必須等待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律草案,相信當局會小心翼翼地正確用字。
華年達不反對諮詢文本提出的原則,認為有關原則符合基本法,基本法沒有規定的那些原則,則可以理解為與基本法無關。惟有關原則非常廣泛,“對好的和不太好的都是開放”,現時未有法案,最終法案的用字和表述方式才是最重要。
他相信立法會審議法案時會考慮法律用字問題,並確保符合人權、公約、基本法及所有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