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糧簿去糴米
回溯不過四十年前,內地仍實行計劃經濟,人民日常生活所需統一由國家配給,包括食糧。於是每家每戶除了一個戶口簿,還有一本糧簿。兩本簿的大小厚薄差不多,大概十厘米長、八厘米寬、幾頁紙的厚度,薄薄的兩本小本本,就已經涵蓋了當時人們的生存狀態。
糧簿的封面內側寫有全家各成員的姓名及配給糧食的數量,父親是強勞力,每月有廿四斤米的配給,我和妹妹按年齡遞減,大概也有十來斤。細佬因為是超額出生,有七年的時間未能獲入戶籍,糧簿上自然沒有他的份額了。每次去糴米,數量不會很多,大約十來廿斤,因為家中也沒有足夠的錢一次過買回當月的口糧。
糴米時,工作人員在糧簿上扣減當月及當次米量之後,會標註剩下的數量;若未到月底就買完了當月的數量,剩下的日子就只能捱餓了。也會出現不夠米賣的情況,所以大家手頭上一有錢,就會盡快去糴米。
記得有位姨婆,忘了何故令兩夫妻很早就過身了,遺下一對十歲八歲的子女;兩姐弟相伴過日子,大事由族中叔伯看顧,日常生活就只能自理了。十來歲正當瘋長的年紀,經常是過了半月就已吃完當月的糧額,然後是由族中叔伯有一餐沒一餐地接濟;當實在餓得不行,兩姐弟就會從鄉下走到鎮上我外婆家吃飯。所謂臉黃肌瘦,我是從這兩位表親身上深切看到了。記得有一次,那位表姨領着弟弟剛進姨媽(我外婆)家就暈倒了,原來她已經一星期沒有食過飯了。
外婆會招呼兩個姨甥吃了午飯再吃過晚飯才讓他們回家,臨行再給一袋米以及餅食糕點之類,再三叮囑“不要一餐過煮晒啲米呀”;如此過了多年,兩姐弟漸漸長大,才少見他們上門。
貧病、饑荒、苦無所依,也曾經是幼小的我歷歷所目見,也只不過是數十年前的事。
花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