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刺警認暴動囚五年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香港一名廿六歲工程師前年七月一日在銅鑼灣以摺刀刺傷一名防暴警員,早前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罪,十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五年。
案發在前年七月一日,約三百人在銅鑼灣皇仁書院外聚集,期間有人築起路障並無視警員多次警告。
警員執勤過程中,廿六歲工程師黃鈞華用摺刀刺傷一名防暴警員,最終在即將起飛前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上被捕。事件中,有兩名學生被指阻撓該防暴警員執勤,事後亦被捕。
本案三名被告分別為廿六歲男工程師黃鈞華、二十歲羅玨琛及廿一歲周霈霖。
法官判刑指出,當日集結規模大,最終演變成歷時逾十分鐘的暴動,直至警方採取拘捕行動為止。黃鈞華直接將刀插向警員左肩近頸部位置,警員傷口長度約七厘米,距離神經及動脈僅四毫米,隨時致命,受傷警員被派到傳媒聯絡隊從事行政工作,事業前途受影響。此類傷人案嚴重程度可在高院審理,而考慮到案情、認罪等因素,決定判囚五年。
被告周霈霖案發時將雪糕筒搬運至路面,又從警員手中“搶犯”,法官認為,其參與程度高,考慮到認罪等因素,因此判囚三十三個月。
餘下一名被告,法官決定索取教導所報告後,押後至十月三十一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