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研保護疑受虐童措施
【本報消息】《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至今已六周年,立法議員、婦聯總會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社會對預防及打擊家暴的認識較以前增加,當發現懷疑家暴情況會願意舉報,減少情況惡化,一定程度達立法原意。建議官民合力提升預防家暴宣傳力度,持續檢視法律執行情況,適時優化和調整相關程序。
黃潔貞指出,去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收到的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較前年大幅上升逾一倍。縱然今年首七個月的家暴個案數量較同期已有所下降,惟數量仍較疫情前高。可見疫情對居民的經濟及情緒造成影響依然,值得社會重視。
社工局曾在一九年完成“家暴法”生效首三年執行情況審視報告,並每年制訂執行情況報告。首三年的報告提及,“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的個案尚少……現階段未具備足夠條件提出修法建議”;日前稱未來會將子女精神受虐情況獨立成案,以便展開研究及援助,反映“家暴法”在執行上存在優化空間。
促審視執法成效
建議政府結合近年個案作分析,因應不同的家暴行為提供精準保護和懲處,讓各項保障措施能切實執行;盡快開展“家暴法”第二個三年審視執行情況報告,系統檢視法律執行情況,完善和調整“家暴罪”的定義、附加刑及強制措施的適用問題,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隨着更多案件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建議累積相關案例經驗後,為修法與否,以及如何修法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黃潔貞稱近期收到懷疑虐兒的求助個案,當中凸顯兒童在家庭生活中,甚至社會上許多時依賴成年人提供保護,需要由鄰居、學校、醫療或社服單位等共同關注和保護。值得關注的是,若嫌疑人正是孩子的父或母或其他親密的家庭成員,在漫長的搜證、提告、審判過程中兒童將相當困擾。現時以家暴罪提訴的個案不多,較難禁止有關家庭成員接觸受害兒童,認為宜檢討有關個案的執行情況,評估設立一個抽離孩子與懷疑施虐者接觸的緩衝時間,爭取時間完成搜證和提供心理及生活支援。
籲優化庇護院舍
建議當局持續優化庇護院舍的居住環境,逐步拓展配套措施,如幼兒接送或託管,協助婦女就業和經濟支援,讓求助者能放心走出第一步,有助療癒身心,盡快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