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街市試行外判綜合管理服務
市署稽查員仍駐場監管執法
【本報消息】市政諮委會平常會議昨舉行。市政署街市事務處長梁焯文介紹街市綜合管理服務外判工作,指出獲判給公司需按規定負責統籌、安排及監管街市範圍內的管理、清潔、保安、設施維護、客戶諮詢、街市內意外保險跟進工作及人員管理的一切工作。署方則與獲判給公司溝通協調,仍派駐街市稽查員駐場,以便馬上處理監管及執法工作。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市政署大樓禮堂舉行,市諮會主席司徒民義、副主席鍾國榮及多名委員等出席,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羅志堅及柯嵐,委員關施敏、麥儉明、杜淑儀、林紹源及相關部門主管列席會議。
將設顧客服務櫃台
梁焯文稱,為減少溝通成本,讓街市稽查員專注地執行本職工作,市政署將過往獨立外判的清潔、保安、設施維修等服務,及部分非核心管理工作,統合成一項綜合管理服務,並由一家承投公司提供此服務。是次外判服務項目考慮到優化街市服務的層面,將於街市內增設顧客服務櫃台,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協助。
外判人員協助角色
他強調將街市綜合管理服務外判,非採用香港“領展營運模式”,與街市攤位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係並無任何改變。即使實施綜合管理服務外判的街市,仍派駐街市稽查員駐場,更好執行監管及有關執法工作。外判人員的角色僅為協助該署發現問題及協助處理街市監管工作,當其發現攤販有違法違規行為時,須按工作手冊,因應違法的嚴重程度開展相關工作。
考慮到外判綜合管理服務屬新嘗試,首階段選取規模適中的街市,包括下環街市、台山街市、氹仔街市及路環街市四個街市試行,並將根據試行情況,再考慮分階段於其他街市推行。
培訓考核保障運營
為確保街市內工作人員有足夠知識和技能,保證街市的有序運營,署方要求承投公司須透過培訓計劃及工作流程指引,確保工作人員充分了解自身職責和安全工作要求。為此,已要求獲判給公司及其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須完成培訓課時及通過該署的考核。同時市政署會監察獲判給人履行合同的情況,並採取適當措施,亦會隨時調查判給公司提供的資料及報告是否屬實及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