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手冊詳列五部分工作
外判街市或不駐稽查
【本報消息】是次公開招標的標書中附有“街市綜合管理服務工作手冊”,其中第一部分行政工作提到,日後獲判給公司的工作包括攤位承租管理、協助檢控違法攤位等。街市管理工作則提到需收集街市貨品價格、監察街市銷售貨品、攤位衛生管理等。意味着日後相關街市日常或不派駐稽查人員。
按輕重報市署處理
工作手冊分為行政工作、街市管理工作、設施管理、工作服務內容、突發事件處理五部分,並列出相關工作內容、工作程序、管理流程等。在協助檢控違法攤位方面,獲判給公司人員將協助街市稽查員檢控涉嫌違法攤位承租人,因應違法的嚴重程度開展相應的檢控程序處理。
如違反相關指引,包括:一般指引、清潔衛生指引及價目表指引,先記錄違規情況並通報市政署相關人員跟進。如發現攤位承租人、協助者或僱員違反食物安全的業界指引、售賣敗壞或未經檢疫的貨品予公衆,屬違規行為,須即時通知署方人員到場開展檢控程序。
違指引可勸喻糾正
當發現涉嫌違反一般指引規定時,有關人員處理程序包括:一,告訴承租人違反的事項;二,告訴承租人須改善之處或正確處理方式,並即時處理及改正;三,口頭勸喻(一次);四,在“工作日誌”內記錄。當覆查時發現攤位未改善,須告訴承租人違法的事項、須改善之處或正確處理的方式,拍照並立即通知署方人員,再由稽查員到場發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