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修例”教訓 預早向市民解說
鄧炳強:廿三條立法有實際需要
【香港中通社十六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在十六日發佈的電台專訪中表示,為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亦有實際需要,會吸取二○一九年“修例風波”的教訓,預早向市民解說。
鄧炳強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由亂到治,市面情況明顯改善。但仍有外部勢力希望利用香港影響國家,不能掉以輕心。國安法只涵蓋廿三條內七個罪類中的兩個,仍有五個罪類要立法。例如現時的特務行為可能比以往複雜,需要有效的法例去處理。
他指出,二○一九年“修例事件”被很多人歪曲、抹黑及妖魔化,導致社會出現混亂。他預計,為廿三條立法的工作一定會被抹黑,因此要汲取教訓。
在“修例風波”中有逾萬人被捕,約三千人被檢控,當中十八歲以下有逾五百人,有廿五人經警司警誡後釋放。
對於被捕人士中獲警誡比率偏低,鄧炳強表示,知道自己過錯的年輕人,當局希望以警誡處理,但有人向部分涉案年輕人聲稱會提供法律輔導、協助去外國等,令他們犯錯卻不承認,錯失了警誡機會。
此外,香港與內地正商討過關檢疫“逆向隔離”方案,讓入境內地人士先在香港完成隔離,再以閉環形式進入內地。鄧炳強表示,若措施落實,保安局會負責管理相關設施,初步計劃會先採用河套區的方艙隔離設施,但細節有待磋商。
他強調,“通關”屬於政府整體決定,但要有幾手準備,確保放寬的時候,有足夠人手隨時可處理關口、出入境清關、人流以及檢疫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