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取藥可申請豁免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衛生局將於本月十六日起推行協議藥物處方分段取藥措施,考慮到措施可能對於因特殊情況,而非常居於澳門的就診者造成不便,衛生局設有豁免分段取藥申請機制,讓有需要的就診者提出申請。就診者(或代辦人)可自本月八日起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掛號處或任何一間衛生中心掛號處提出申請。
下周四起提申請
申請審批程序一般由收件日期翌日計起五個工作天,因為特殊原因所提出的申請需時十個工作天。申請結果將以電話短訊方式通知申請者。
豁免分段取藥申請一經批准,在有效期內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或各衛生中心就診時,所開列的處方可豁免發藥量限制,豁免期限由批准日起計最多為期一年。就診者可按需要提出續期申請。如為外遊,則只豁免外遊期間處方發藥量的限制。
部分藥物或不批
此外,特殊藥物如受管制麻醉藥品、受管制精神藥物、非處方集內藥物、價格昂貴的藥物、需特別條件保存的藥物,衛生局有權不批准豁免申請。
申請表可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掛號處或任何一間衛生中心掛號處索取,或於衛生局網頁——服務手續指南(網址:https://www.ssm.gov.mo)或“協議藥物處方分段取藥措施”資訊專頁(網址:https://www.ssm.gov.mo/apps1/StagedMedicineSupply/ch.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