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倡線上平台宣傳新防火法
【本報消息】《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日前生效,兩位北區社諮委冀當局加強推廣新法,明釋法律的義務行為,並建議增設線上申訴平台。
北區社諮會副召集人洪偉東表示,當局就新法再三強調,若有違規,會先以勸喻為主,並給予五天“寛限期”改善。有居民反映非常擔心會觸犯法規,因居於北區的“三無大廈”,整幢大廈的業權早已不明,加上長年疏於管理,大廈的消防系統和逃生通道都出現嚴重問題,恐會觸法。他建議消防局積極排查和追蹤,廣泛宣傳新防火法,使各界及居民認識新法,同時要提高社會對法律法規的意識,避免觸犯。
委員陳智榮表示,在新法實行兩周內,不斷收到大廈物業管理和住戶兩方面的投訴和諮詢,表示對新防火法中的一般義務和行政違法行為定義存在爭議。建議針對疏散通道所涉及的義務和行政違法行為進行明釋。住戶最關注共用通道上的問題,建議當局可考慮在廣泛巡查全澳屋宇時記錄,同時收集物管人員的意見,根據普遍情況總結,並以圖片展示,以便居民清晰理解,避免不必要矛盾。
針對行政違法問題,參考市政在線的功能服務與效果,建議增設相關線上平台,以便居民舉報認為大廈內存在的行政違法行為,同時可解答相關行為是否違法,共同提升防火安全,也助居民參與和理解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