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煽惑投白票判緩刑
【香港中通社廿六日電】香港一名五十八歲社福機構鄰舍輔導會福利工作員,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被控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被告廿六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兩個月,獲緩刑十八個月。
案情指,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曾在社交媒體專頁發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並邀請讀者轉發帖文。翌日,廉署提醒市民切勿發佈或轉載任何非法內容,以維護選舉廉潔。被告同晚轉載許智峯的帖文,並持續展示至去年十一月二日,期間公眾可閱覽帖文。
被告於十一月九日遭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曾轉發帖文。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負責照顧殘疾及智障人士,可見其對社會的貢獻。承認一時愚蠢犯案,現已知錯,願意坦白認罪。被捕後亦與廉署合作,希望法庭考慮其品格良好,以緩刑或社服令方式處理。
裁判官李志豪表示,被告行為絕對會影響到選舉制度,不能單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被告因為愚蠢犯案,認為緩刑可以展示案件嚴重性,令公眾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