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抽乾一湖水為抓一條魚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南方都市報》二十六日消息:近日,河南汝州抽乾湖水抓捕“怪魚”,引發廣泛關注。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園的管理方二十六日表示,鱷雀鱔為外來入侵物種,突然出現在當地湖泊中。“牠也是一種觀賞魚,我們預計是人為放生到湖裡的”。工作人員強調,隨意放生外來物種屬於違法行為,會破壞當地湖泊內的生態。
“怪魚”疑為鱷雀鱔
七月下旬,有網民反映,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園內出現一條怪魚,疑似高危外來生物“鱷雀鱔”。為抓捕這條“怪魚”,當地一個月來排乾湖水搜尋。
鱷雀鱔,號稱“水中殺手”,是北美外來物種。其生存能力非常強,不僅性情兇猛,還會咬人,主要以捕食水中魚類為主,據稱“一條鱷雀鱔就可以吃掉一個湖裡的魚”。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園管理方稱,公園內的雲禪湖水已基本排乾,鱷雀鱔疑似藏身在涵洞內。“通過無人機勘測,已在涵洞內發現高度疑似鱷雀鱔的物種”。公園管理方表示,由於二十六日的雨水天氣,“雨水還在往涵洞裡灌”,增加了作業難度,抓捕預計還要持續幾天。
有必要大費周章?
作為外來入侵物種,鱷雀鱔原來沒有在當地出現過。“牠也是一種觀賞魚,我們分析應該是有人買來觀賞,後來發現養不了,人為放生到湖裡的。”公園管理方工作人員強調,隨意放生外來入侵生物屬於違法行為,會破壞當地湖泊內的生態。
工作人員表示,本次抓捕行動是出於對遊客的安全考慮,抽乾湖水抓捕該外來入侵物種不是作秀,希望市民理解。
但外界質疑,不惜花費近一個月時間,抽乾湖水圍捕,真的有必要嗎?
內地修法規範放生
另外,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楊合慶二十六日在記者會上介紹說,修訂草案二審稿擬進一步規範野生動物放生行為。
他指出,修訂草案二審稿在二○一五年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專門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要求,授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野生動物放生具體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