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輿情探討火葬方案
本澳應否興建火葬場,近日再次在立法會口頭質詢中提出,當局未有定案,而是將路環市政墳場內的骨殖火化設備優化升級,新設備可用於骨殖火化,也可以在特殊情況下火化處理相關遺體。當局強調只是應急備用,升級工程已展開,路環居民理解之餘,亦不希望“臨時”無了期,慢慢成了“永久”。
火葬場作為敏感的公共設施,本澳回歸前已開始探討應否興建火葬場的問題,敏感中之敏感就是選址,選址問題未解決,一切都是空談。“六 · 一八”疫情,有染疫人士不幸離世,遺體無法通過檢疫運送至內地火化。疫情期間,珠澳兩地嚴格控疫,即使並非染疫過身,遺體亦未能在常規時間內運往珠海火化,困擾相關家庭,往生者家屬有切身感受。
生老病死,人生必經。雖然時代進步,談論到死亡或喪葬多不忌諱,然而一提到火葬場選址問題必然意見多、分歧大,如非環境所逼,相信無人願意居住在骨灰龕、墳場、火葬場附近,此乃人之常情。
澳門寸金尺土,即使選擇土葬,如非私人永久墓地,市政墳場墓地只提供最長七年的土葬,之後需起墳,將骨殖轉移至骨殖箱或火化成骨灰永存。選擇火化者,目前只能長途跋涉,將遺體運往珠海火化;家屬勞師動眾,披麻帶孝步行過關,花費時間及金錢不在話下,亦為喪葬帶來諸多不便。按當局的統計數據,現時本澳每年死亡人口約二千二百多人,當中一千七百多人會送到珠海火化,即平均一日六具遺體需運送出境。
今波疫情帶出的遺體火化問題,可見本澳處理染疫遺體的能力甚為被動,若不幸疫情的死亡個案較多,後續處理將衍生很大的衛生及防疫問題。經過今次事件,本澳應積極探討應否設立火葬場的議題,無論在本澳現有土地選址、或在新填海區以至鄰近地區興建、抑或繼續沿有現行方式(商妥特殊時期簡便的檢疫程序)將遺體運送出境火化,都應由政府提出議題和方案,再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平衡輿情,釋除疑慮,落實規劃,處理好此項拖拉多年的人生之事。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