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協助漁民提前申報
內港錨地新安全規則下月生效
【本報消息】海事及水務局訊:海事局昨(十七)日派人員前往澳門漁民互助會會址向船東和漁民介紹內港錨地新安全規則。
海事局人員分批向漁船船東和漁民介紹第一/二○二二號“告示”相關內容,並即場解答業界疑問,以及演示和教授如何使用電子申報系統。出席的船東和漁民代表在海事局人員協助下試用申報系統,透過填寫簡單資料完成漁船的停泊申報。
船上禁止明火煮食
過程中有漁民反映“告示”的規則較為嚴格,例如禁止船上明火煮食。局方理解業界有一定難處,雖然新的安全管理規則會為業界帶來一定不便,但可有效減少火警及其它意外事故風險,保障業界生命財產安全,因此鄰近地區漁港通常亦會禁止船上的明火活動,希望業界給予理解和配合。
海事局昨日刊登第一/二○二二號“告示”,規定內港錨地停泊漁船的應遵規則,包括限制並排停泊的漁船數量、限制船上燃油的存放方式、訂定石油氣存量上限,禁止在停泊區內明火煮食、設立管制區以進行明火的祭祀活動和維修作業等。同時也要求船東須以電子方式向海事局申報漁船停泊的期間、燃油數量、石油氣和有否危險品等。有關“告示”將於九月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