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認同人才引進立法
創海外本土人才融合發展環境
【本報消息】立法會日前一般性通過《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大灣區融合發展促進會理事長、澳門科技大學博士朱世海認為,立法形式推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並廢止之前的技術移民制度,針對高端人才和優秀人才,就本地有關法律規定的澳門身份續期要求作出新規定,合乎法理,亦非常必要,體現政府引入人才的決心。
澳人才政策遜周邊
朱世海指出,倘只是在原有技術移民制度上增補,無法適應澳門的內外部環境變化,在大灣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框架下思考澳門未來發展,對人才引進方面重大調整,將人才分類;對於高端人才和優秀人才,突破早先要求必須在澳通常居住的限制,具有一定靈活性。
對於過渡期按“新人新制,舊人舊制”,允許舊制人士根據自身情況轉換申請人才引進計劃,安排合情合理,體現澳門對人才的尊重。
該會監事長、媒體人梅東表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推出有助緩解高端人才匱乏的瓶頸問題。澳門賭權開放的發展紅利已消耗殆盡,經濟發展必須換道,現在正是跟上大灣區發展快車,突破發展困境的最佳時期。對比整個亞太地區,包括大灣區內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澳門還是相當保守,遠遠落後周邊地區。
引導社會開放包容
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梅東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應高度重視引進人才工作,善待人才,不僅承諾的產業政策要落實,且從安家、落戶、家團、子女入託就學、工作環境、稅收減免等多個方面大力支持。二是加強人才引進政策宣傳,明確工作指引,吸引高端人才。三是積極引導社會對引進人才持開放包容態度。
該會會長、澳門城市大學博士蕭代柏認為,澳門發展離不開人才,不管是外部引進人才,還是內部培養本土人才,都有一個系統性問題,需要考慮不單是當前緊逼的四大產業,更應從長遠謀劃,着眼澳門未來數十年的發展,將人才引進、孵化、技能和知識轉移、本地人才的融合發展綜合考量。政府應積極創造引進人才和本地人才融合發展、融合創新的生態環境,需要發揮出引領帶動作用,依託內地,夯實一條和澳門區域定位發展配套的人才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