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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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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8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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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判死緩

    受賄近兩億元非法持有槍支

    贛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判死緩

    【據新華社杭州十六日電】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六日公開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賄、非法持有槍支案,對被告人史文清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二○○三年至二○二○年五月,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擔任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一點九五億餘元人民幣。二○○四年,史文清將從他人處獲取的一支手槍交給其親屬保管,經鑒定,該手槍為制式槍支。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史文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史文清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史文清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從嚴懲處。鑒於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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