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口頭解密”有先例
【本報訊】據觀察者網十六日消息:八月八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突擊搜查特朗普位於佛羅里達州的私人莊園。八月十二日,解密的法律文件顯示,FBI共在該莊院帶走了十一份機密文件,特朗普正因涉嫌違反《間諜法》等三項刑事罪名受到司法部的調查,最高或面臨三十年的牢獄之災。
對於這些文件,特朗普聲稱“已解密”,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援引一些專家對此說法持懷疑態度。《紐約時報》則指出,若特朗普聲稱他只是口頭下命令要求解密文件,而沒有正式書面命令,外界也很難證實或否認他的話。即便是特朗普沒有遵從給特定信息解密的正式程序,那也只是程序問題。
當地時間八月十五日,美國時政新聞網站“政客”新聞網發佈文章,提醒人們不要對特朗普所謂的“口頭解密文件”說法感到奇怪,早在小布什政府時期,時任總統小布什及其副手切尼就曾被懷疑不留記錄地單方面授權洩漏有關“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虛假情報。
特朗普大嘴巴惹祸
此外,特朗普也從來不是一個“口風很緊”的人,時常脫口而出重要敏感信息。而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解密權力,特朗普的主張範圍也比其他總統要激進得多。
文章首先指出,在近二十年之前,美國司法部就曾為一個令人感到困惑的問題引發爭執,即時任總統小布什和時任副總統切尼是否可能單方面授權切尼的幕僚長斯庫特 · 利比,向部分記者洩露了一份當時在整個情報界屬於高度機密報告的關鍵內容,內容涉及“伊拉克獲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情況。
這一風波名為“特工門”,二○○三年七月,前美國外交官約瑟夫 · 威爾遜指責小布什政府為獲得公眾支持發動伊拉克戰爭而故意使用虛假情報。
此後不久,威爾遜妻子瓦萊麗 · 普萊姆的FBI特工身份被媒體曝光,利比涉嫌洩密。
當時,利比聲稱小布什和切尼下達了直接但沒有記錄的公開命令,而這可能促使了特別檢察官帕特里克 · 菲茨傑拉德決定不起訴利比向《紐約時報》記者朱迪斯 · 米勒等人洩露機密信息。
然而,在二○○五年十月,利比被調查“特工門”的特別檢察官菲茨傑拉德以“妨礙司法”、“作偽證”等罪名起訴,隨後被判罪名成立並入獄服刑。而此後,二○一八年赦免利比的正是當時的總統特朗普。
“利比案可能是記憶中第一次出現總統單方面解密的問題。”美國科學家聯合會機密信息政策方面的權威專家史蒂文 · 阿夫特古德說:“這是一次性允許一個特定的人向另一個特定的人披露信息……這突顯一個事實,總統聲稱或確實置身於分類體系之外。”
“政客”新聞網指出,利比案與目前圍繞特朗普的爭議並不完全相同,但也表明,過去的檢察官已經看到了總統在沒有明確書面記錄的情況下,如何解密信息的一些細微差別。
特或受到其他指控
特朗普已不再是總統,但他擁有明顯敏感的國家安全記錄的有形副本,這意味着一系列潛在的法律問題,而且就像利比案一樣,除了處理機密信息,特朗普還可能受到其他指控。
文章稱,涉及國家安全信息洩露的案件,通常要求政府證明這些信息在當時是適當保密的,或者在某種控制披露的制度下被“緊緊掌握”。但諷刺的是,特朗普或許可以用自己對處理國家安全機密“漫不經心”為由,證明這些信息在被送到海湖莊園之前,就已經“不保密”了。
“政客”新聞網稱,關於總統如何解密信息,以及這種做法是否必須被正式記錄在案才能生效,目前還不明確,這促使一些觀察人士懷疑,FBI突襲行動中出現的任何指控,最終可能更類似於盜竊,而不是違反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