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快遞販售新冠藥需審查
兩女墮公檢法騙案失百三萬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女子近日先後墮“新冠藥物”快遞詐騙,配合“公安”作資金審查,合共被騙逾一百三十萬港元,事後才知遇騙,向司警報案求助,暫無人被捕。
首名本地女事主在六月三十日上午,收到操普通話男子來電稱,事主寄出的郵包內有“治療新冠藥物”需跟進調查,其後電話轉至“廣州公安”,由於案情嚴重着事主前往廣州協助調查。事主表示由於防疫關係無法前往,並按要求下載某款軟件“錄影口供”,騙徒更發來含有事主資料的刑事拘捕令等博取信任。經一番“審查”,“公安”相信事主清白,但需作資金審查,事主點擊對方發來的鏈接,並填寫個人及銀行資料等,期間向親友借錢作“擔保金”,並在上月將錢存入帳戶。至上月尾事主發現事件無下文,查看帳戶發現款項被人轉走,才懷疑被騙,報稱損失七十二萬六千港元。
另一名女事主亦在六月下旬收到騙徒來電,對方訛稱係“內地衛生局人員”,指事主涉在內地販售“治療新冠藥物”,着其配合調查。事主信以為真,並在上月合共將六十萬港元存到指定香港帳戶作“保證金”,結果被悉數轉走才懷疑被騙報警。
司警提醒,騙徒作案藉口多變,居民須時刻保持警惕,慎防不法之徒伺機套取個人資料或詐騙金錢。當接到來歷不明的電話時切勿向任何人透露個人資料;切勿輕信陌生人所聲稱的任何身份和事宜,切勿輕易匯款,應循可靠渠道核實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