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肉身坐佛追索案終審判決
荷收藏家應返還章公祖師佛像
據中新社福建三明報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七月十九日依法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二審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的判決。
當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 · 凡 ·奧沃雷姆,下稱“奧斯卡”)與被上訴人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原審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 · 凡 · 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二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的判決。
佛像廿七年前被盜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師坐化“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原供奉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普照堂。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佛像被盜。奧斯卡主張一九九六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二○一五年三月,佛像在被盜近二十年後經奧斯卡許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
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章公祖師像屬於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中國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於法於理於情均應返還,故作出如上判決。
荷收藏家稱已易手
在庭審現場外,兩村代理律師范丁寶接受專訪表示:東埔村、陽春村兩村村民期盼已久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跨國訴訟終於終審判決,這是一次公開公正的判決,希望奧斯卡能切實履行中國法院的終審判決,讓章公祖師盡早回歸普照堂。
二○二○年,荷蘭藏家曾表示肉身坐佛已易手,同時願意協助溝通歸還。但范丁寶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肉身坐佛已經易手。目前,中國兩村村民平行地處理應對,既通過中國法律要求荷蘭藏家歸還,同時也通過民間組織繼續接觸對方協商處理。
“判決生效了,章公祖師從法律上已完全歸屬陽春普照堂。”兩村代理律師徐華潔說。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村民代表林開安受訪中回顧跨國追索路時感慨:“最艱苦的是我們兩村六位村民代表到荷蘭法庭去,那十天真是度日如年。”
林開安表示,感謝荷蘭藏家多年來保護章公祖師完好無損,期待荷蘭藏家因此能够與陽春村結下特殊的緣分。他說:“希望章公祖師能早日回到普照堂,他是我們的親人,也是我們的信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