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廿三條保釋門檻應隨港國安法
【香港中通社十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十七日表示,基本法廿三條的保釋門檻應該跟隨香港國安法,採取較嚴格做法;指出其他司法管轄區,在處理相對嚴重的罪行時,保釋的條款可能更加嚴厲。
當日,林定國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基本法廿三條正是處理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法律。他認為,涉及國家安全是一個重大問題,因此認為保釋的條款應跟香港國安法。至於律政司會否再運用酌情權,不設陪審團,林定國強調,法院之前已對此進行裁決,此舉不影響公平審訊。
此外,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早前發表所謂的“研究報告”,點名威脅“制裁” 林定國和十五名檢控人員。林定國形容有關做法卑鄙無恥,尤如卡通片《多啦A夢》中的角色“胖虎”般橫蠻無理。他表示,因為眾人同仇敵愾,律政司同事反而會比以前更加團結;亦會有適當的方法,保障他們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