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審三千一涉港澳案件
灣區法院深化合作成效佳
【本報消息】廣東高級法院研究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法院處理涉港澳商事糾紛法律規則銜接意見;制訂《關於辦理司法協助案件的工作指引》,三年以來大灣區內地法院規範高效辦理三千一百多件涉港澳的司法協助案件。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法院幾年來致力服務和保障大灣區建設,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打造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新示範。
第一是鞏固拓展交流的渠道,促進內地與港澳融合發展。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基礎上,成功舉辦第五屆、第六屆論壇,其影響力正不斷擴大。
同時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案例研究基地、廣州國際航運司法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設。舉辦“前海法智論壇”、產權司法保護國際研討會、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司法與仲裁”發展論壇、“司法與科技”座談會等,交流司法經驗。
辦港澳審判培訓班
此外,邀請港澳司法高層作為中方正式代表參加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海上絲綢之路司法合作國際論壇等國際性交流活動,進一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一國兩制”事業新成就。
第二是推進專業研修交流,加強跨境的法律人才培養。與澳門大學建立合作機制,選派二十多名內地法官參加碩士、博士培養項目;舉辦第四期、第五期澳門特區司法範疇培訓班,圓滿實現澳門現職法官第一輪全員內地研修。
廣東法院又定期舉辦涉港澳審判培訓班、大灣區建設司法保障專題培訓班、“普通法裁判實務培訓班”,建立上下級法院間掛職交流和跟班學習機制,提升涉港澳審判隊伍司法能力和專業水平。
聘六十港澳調解員
第三是搭建專業合作平台,支持港澳同胞參與國家法治建設。最高法院在深圳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首創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制度,聘請四名港澳專業人士擔任專家委員;出台法院服務保障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指導意見等,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城市開展香港和澳門執業律師從事律師職業試點。
出台法院在線調解規則,邀請港澳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台。大灣區內地法院現有四十九名港澳陪審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接參與案件審理。廣東高級法院建立域外法查明專家出庭制度,試行港澳專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協助與廣東司法廳聯合發佈《廣東自貿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整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資源,建立全省統一的港澳調解員名冊,聘請六十一名港澳特邀調解員參與人民法院糾紛化解。
第四是重視青年培訓實習就業支持,推動港澳青年融入參與國家建設。最高法院持續開展香港法律生內地實習項目,一九年啟動首批澳門法律生內地實習項目,安排實習生到第一巡迴法庭及廣東各級法院,近距離了解國情、內地法律體系和國家法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