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初戀的早戀和失戀
TVB高層樂易玲在社交網貼出姚焯菲(Chantel)的照片,並留言“連日在處理姚焯菲的相關新聞,與她和她的父母及相關人士見面了解整件事情的始末,再諮詢了律師意見,事情在積極跟進處理中。”最後她強調“轉發或報道網上資料前請查證來源,以避免被惡意人士利用。”樂易玲的說法其實不僅適用於姚焯菲的事件,甚至可適用於任何事件。
事件始於現年十五歲、被封為“國民初戀”的姚焯菲,近日被傳疑似“秘戀一年”,甚至有疑似姚焯菲與男友合照作佐證。若“國民初戀”變成“國民早戀”,換言之,亦出現了“國民失戀”的情況:馬迷輸馬還可以哭馬喪,難道女神疑談戀愛令無數人感覺“失戀”、吐吐苦水都不行了嗎?事實上,別說是姚焯菲,即使是普通男女藝人傳緋聞,公眾都想知道另一半是甚麼人,又或好奇這段緋聞;這都是最常見不過的事情。
留意姚焯菲的緋聞,可能出於“失戀者”的心態,想知輸給甚麼人,但也不排除完全出於關心。畢竟只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妹妹,思想仍未成熟,就是怕她被騙;TVB總不至於連粉絲關心偶像歌手也不准吧!
環顧現今世代,十三、十四歲早戀已不算甚麼新鮮事,只要沒有做出違法的事,旁人說三道四就當時運高看不到聽不見就好。至於有人着眼姚焯菲去年出道受訪時,表示不曾有過拍拖經驗,如今卻突然疑秘戀一年,令人覺得她有擘大眼講大話之嫌。但是即使這樣又如何呢?既然已踏足娛樂圈,權且當作是提早適應這個圈子吧。而且,作為一個藝人,哪有只能接受讚譽,而不能接受批評的道理?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