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案合併起訴 共廿一人涉案
賈利安李燦烽加控犯罪集團罪
【本報消息】兩名前工務局長賈利安及李燦烽涉受賄清洗黑錢案,據葡文電台報道檢察院已完成偵查並在前日提出控訴,加控犯罪集團罪,商人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捲入案中,全案廿一人涉案。本報亦向知情人士求證消息屬實。
廉署先後在去年十二月、今年一月公佈李燦烽、賈利安涉受賄洗錢,收受不法利益,以至違法批則為發展商謀利,移交檢察院繼續偵查。當時廉署和檢察院的公佈均未涉及犯罪集團罪,檢察院現將兩案合併起訴。
賈已離澳多年
李燦烽去年十二月於內地被捕後,和蕭德雄、關偉霖一同遭羈押候審。賈利安則已離澳多年。廿一名被告中,還有之前在美被囚四年的吳立勝,其獲准人道假釋提前出獄,於去年四月已回澳;行賄前運輸司司長歐文龍罪成的商人林偉生意夥伴胡家儀、南灣發展公司股東之一史鐵生。
據葡文電台報道,李燦烽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十一項受賄作不法行為、十項清洗黑錢罪,一項偽造文件罪和四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賈利安被指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五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六項清洗黑錢罪。
多名商人涉案
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胡家儀同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蕭還被控兩項行賄罪、五項清洗黑錢罪和四項偽造文件罪;關三項行賄罪和三項清洗黑錢罪;吳四項清洗黑錢罪;胡兩項行賄罪和兩項清洗黑錢罪。
按檢院早前公佈的初步案情顯示,李燦烽涉嫌非法收取其他涉案人士的不法利益,在多個建築項目為其他涉案人士提供協助,使相關工程項目申請獲批或獲得加快審批,從而令有關涉案人士獲取巨大利益。
另一方面,案中人士亦涉嫌透過迂迴隱蔽的方式掩飾資金來源及將涉案資金作不法移轉;此外,李燦烽涉以投資為名,以虛假入股其中一名涉案人士的公司為手段,合謀令其一名親屬向有關當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許可並獲批准。
賈利安方面,一九年已傳出檢院扣押賈及其家人包括住宅單位等四十個不動產。今年一月廉署公佈案情,該前領導涉嫌收受巨額款項及不動產等利益,任職期間涉嫌濫用職權,在審批涉案商人的建築項目申請時作出不法行為,包括明知一些正在申請的建築項目違反當局行政指引或有關程序,仍濫用職權,對原有街線圖作出大幅修改並發出新的街線圖,或以例外方式發出建築工程准照,以及批准修改特別負擔工程內容等,藉此令發展商在該等建築項目上謀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