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碼頭禁用貨櫃暫緩兩年
【本報消息】為配合內港重整計劃,政府要求持有臨時佔用准照的內港碼頭,須於六月三十日前調整業務或處理貨物方式,如改用“吊籠”處理貨物或經營散貨。有物流業界表示,業界與政府就事件多次會面溝通,最後政府在日前回覆稱,相關措施將延遲兩年實行。業界認為政府回覆正面,未來將就後續安排思考對策。
就內港部分碼頭需搬遷至九澳港運作一事,政府曾回應指,從未要求相關碼頭搬遷。倘業界不接受改變處理貨物的方式,建議可搬至內港五號A和九澳貨櫃碼頭繼續運作。
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理事長李國輝表示,業界一直以來配合政府工作,包括是次內港重整計劃及相關工程。就是次要求,業界審慎思考對策,但使用“吊籠”處理貨物的方式操作難度大,搬遷碼頭時間亦過於短促,且交通配套仍未完善,影響後續運作。
業界與政府曾會面三次,以反映現實難題。經雙方溝通後,政府最終表示把禁止內港相關碼頭使用貨櫃的措施延遲兩年實行。現時得到政府的正面回覆後,業界將就政府相關安排思考對策,例如怎樣改用處理貨物的設備,或搬遷新碼頭後的運作,並向各業界收集意見。倘最終決定把相關碼頭業務搬遷至九澳碼頭,相信有關費用不是小數目,但目前業界未有統計結果。
呼籲本澳出入口商和付貨人,多利用政府“清關易”等應用程序進行報關工作,更便利日後物流出入境的報關工作。
此外,本澳爆發新一輪疫情,珠澳兩地通關收緊,目前保供貨物可透過特別通道運抵澳門,李國輝對相關企業向本澳所作支援表示感謝。但有個別企業利用特別通道運送非保供貨物,如礦泉水、紙巾等。希望相關企業配合跨境物流業界工作,專注運輸保供貨物,其餘貨物的運輸交由物流業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