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飲酒後駕駛電單車,期間遇查車斷正被揭酒駕,移送法辦。
涉事男子為三十多歲的本澳居民。案情指,本月十七日約凌晨五時,治安警人員於祐漢新村第二街附近進行查車工作時,截查上述男子所駕駛的重型電單車,期間有人未能出示駕駛執照且身帶濃烈酒氣,警員隨即為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四二克/升,屬醉酒駕駛。
經偵訊,涉案男子承認於十七日凌晨在黑沙環某食肆消遣期間曾飲酒,及後駕駛電單車離開,當駛至上址時被警員截獲,繼而揭發事件。治安警現以“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對其作出起訴,移送檢察院偵辦。此外,涉案男子未能出示駕駛執照,違反《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警方已對其作出相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