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兩受害者輕傷二級是甚麼概念?
警方:輕傷不輕重傷很重
備受關注的唐山打人案件終於有了最新進展。對於警方通報中提及,四名受害者中,兩人輕傷(二級)、兩人輕微傷。一些網民很疑惑:為甚麼看起來很嚴重的樣子卻只是輕微傷或者輕傷?對此,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官方微博“江寧公安在線”二十一日發文科普指出,輕傷不輕、重傷很重,法律上說的“輕傷”、“輕微傷”,可能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異。
傷情鑒定有據
文章指出,司法鑒定領域的“傷情”,和普通人心中的“傷得很重”,“傷得很輕”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通俗點概括,可以認為是“輕傷不輕,重傷很重”。
司法鑒定傷情所依據的標準是《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標準中將鑒定傷情的級別分為三級,分別是重傷、輕傷、輕微傷,其中重傷和輕傷還再細分為一級和二級。所以實際上從重到輕,傷情共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五個等級。
損傷鑒定有非常嚴格和細緻的規定。司法鑒定中提到的“輕傷”,甚至“輕微傷”,都可能遠比大家以為的重。司法鑒定上所稱的輕微傷、輕傷、重傷,與民眾在醫院看病看傷所稱的傷情有本質差異,兩者在概念和體系上完全不同。
文章舉例解釋,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頜骨額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軟骨骨折。這樣的傷情在一般人看來已經屬於比較重了,但是在司法鑒定上屬於輕微傷。而肋骨骨折兩處以上,則構成輕傷二級。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也屬於輕傷二級。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四肢重要神經損傷,四肢重要血管破裂,都屬於輕傷二級。肋骨骨折六處以上,則構成輕傷一級。常見的輕傷一級還包括骨盆兩處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癒合;髖臼骨折,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等等。
到了重傷二級甚至一級的程度,就是非常非常重了。文章稱,比如常說的“植物人”,植物生存狀態,即為重傷一級。重傷一級還包括雙耳聽力障礙,頸部大血管破裂,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等。常見的重傷二級則包括一足離斷或者缺失五成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五成以上。心臟破裂;心包破裂等等。
一般來說,傷情越重,其鑒定的條款越少。比如人體體表損傷,就只到二級(燒燙傷除外)。比如關於手損傷,重傷一級只有一款情況: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定罪參考標準
文章指出,在司法實踐中,鑒定機構出具的輕微傷、輕傷二級、輕傷一級、重傷二級、重傷一級結論,對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輕重有巨大影響。
在法律層面上來說,輕微傷與輕傷重傷中間是有一個本質變化的。因為刑法上對故意傷害類罪名的一個參考標準就是是否達到輕傷。通俗地說,輕傷和重傷,是罪輕或罪重的區別,而輕微傷和輕傷,則是違法和犯罪或者說非罪和有罪的區別,具有本質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