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精神物質獎勵激勵員工
美國猶他大學知名管理心理學教授赫茲伯格,在一九五九年提出“雙因素理論”,即人們熟知的“激勵——保健理論”。他把企業中有關因素分為兩種,即滿意因素和不滿意因素。其中的滿意因素是指可令人得到滿足和激勵的因素(即激勵因素)。激勵因素,又可分為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物質獎勵直接簡單
物質獎勵是最直接簡單的肯定與激勵方式,被獎勵的員工得到物質上的滿足,一般幸福感會提高,更有動力工作。物質激勵對員工十分重要,因大多數員工工作的目的,都是得到物質的滿足。
全球知名的科技公司網飛,以高薪與快速擴張著稱,其執行長哈思廷思說過“我們不是一家人,談錢,才是對員工最好的尊重”,基本上所有的工作表現與績效,都會通過量化方式計算,變成給員工的現金獎勵。該公司對員工主要的激勵,就是物質獎勵。
谷歌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在硅谷處於很高水平。員工不僅薪水高,每年還可報銷高達5,000美元的法律費用,還有最多十八周的產假,新生兒的父母在最初三個月在家中與嬰兒一起外出用餐,有最高500美元的補貼。在公司總部,還會提供現場洗車、換油、自行車維修、乾洗、健身房、按摩療法和理髮等一系列免費福利待遇。各種物質獎勵琳瑯滿目,難怪許多優秀人才願意長期留在谷歌。
精神獎勵增認同感
常見的精神獎勵,包括對員工工作績效的公開讚揚、給予榮譽稱號、為其提供學習和發展的機會,或是提供員工家屬一些福利等。精神獎勵看似無形,但同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當人們已滿足安全與生理的基本需求後,就會追逐更高層次的心理需求,例如尊重、歸屬及自我實現,其中就包括他人對自身的認同和尊重。
微軟公司員工生日或結婚時,公司會為他們辦生日會或結婚典禮;還會邀請員工父母到公司參觀,或給員工家屬寄送小禮品。雖然不太花錢,但可給員工帶來很棒的體驗和歸屬感,也是精神獎勵的典型方式。
在管理實踐中,只有物質獎勵或只有精神獎勵,都是較極端且少見的,一般都是把兩者結合在一起,比例不同,這樣搭配起來效果最佳。管理者一般會從以下方向確定不同結合方式:
根據企業長期短期目標:對企業來說,何時該多用物質獎勵?何時該多用精神獎勵?著名人類行為領域專家阿爾菲科恩認為,要達到短期目標,宜使用物質獎勵(例如保險業務員三個月內要跑數衝業績,最好採取高獎金激勵);長期目標的實現則除物質獎勵,一定加上精神獎勵(例如在演藝界除了票房和加薪,還要對演員或歌手的表現和成就授予獎項和榮譽稱號)。
配搭使用效果更佳
因為物質獎勵的邊際效用遞減十分明顯,例如給年終獎金十萬元,可給員工帶來一份快樂感覺,但二十萬元未必可達兩倍的快樂。如果只依靠物質獎勵,管理者需要不斷升級獎勵,才能對員工的激勵達到相同效用。所以,為達到長期激勵效果,不能只靠物質獎勵,還要靠精神獎勵。當然,若是只給予員工精神上的獎勵,口惠而實不至,沒有實質東西也不行,只有精神獎勵很難起作用,不能達到管理者提高員工績效的需要,還會引起反作用,令員工厭惡這種虛榮。
根據企業薪酬水平:當企業的薪酬已處行業領先地位時,繼續提高薪酬意義已不大,此時應當着重使用精神激勵,表彰員工。二○○○年代美國英特爾公司是全球第一的芯片設計大廠,當時員工薪酬已處行業領先地位。為進一步激勵員工,該公司採用較強的精神激勵措施,制訂英特爾成就獎,包括“部門表彰獎”、“技術突破獎”和“主動工作認可獎”等。
通過晉升給予職權激勵:職權激勵是很典型的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式。簡單來說,就是中國俗稱的“升官發財”。職稱的改變,既可帶來頭銜的改變,也能帶來薪酬的增加。
在澳門某些龍頭企業,從副總裁升到資深副總裁,不僅代表薪水增加100%以上,還有頭銜的改變,甚至有權認購更多公司股份,因此要是升職,等於同時獲得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按級別予不同權重
樹立行業認可激勵:員工在完成工作目標後,除獲得相應獎金等物質獎勵,同時獲得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得到全行業的認可。保險業有所謂“MDRT保險業百萬圓桌會會員資格”的稱號,就是當保險業務員的年度傭金收入到一定標準時,就可獲得這樣的稱號認可。這種榮譽除代表業績收入達到一定水準(物質獎勵),更是身份和實力的象徵,是重要的精神激勵。
據員工級別給不同權重:對企業中薪酬較低基層員工,由於許多人仍在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品質,所以薪酬、獎金等物質獎勵可能更加重要。所以,應着重採用物質獎勵的方式,以精神獎勵為輔。企業高管一般已確保基本的物質生活,故可能更在意權力範圍、榮譽、工作團隊氣氛等其他非物質獎勵。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 劉丁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