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策
女性被欺辱的事件一齣接着一齣,網傳“唐山打人事件”在國外一度超過了當下關於戰爭的熱度,真真令人汗顏。
尋求存在感與疏泄情緒的鍵盤俠再次狂歡,對正義的維護與無差別非理性攻擊同時發生,暴力之後是次生暴力的延續……義憤填膺的人們強烈呼籲法治嚴懲,可一次次惡劣行徑怎能杜絕?每次曝光之前,又有多少人難免受害?如果治未病不治已病,那杜絕惡源的根要從哪裡開始拔?
筆者非女權主義,常在不知不覺中就選擇了傳統觀念去看待女性的位置,這是成長過程中社會氛圍營造的慣性思維,沒人覺察不妥並提出異議,自然也懶得主動反思。在譚維維演唱的《小娟》那首歌裡,“奻奸妖婊嫖姘娼妓奴,耍婪佞妄娛嫌妨嫉妒”這十八個字,既不連貫,和其他歌詞也沒有銜接的意思,但明顯在列舉文化向記錄形式發展時,對女性的蔑視與物化就已經成型,儘管文學作品裡母親是被歌頌的,但歌頌的是身份,而非性別,女性在文字形成之前就已被賦予資產的屬性。說文解字中,“女”字是跪姿侍奉神明的人,如此具象定義,證明男性在那個時候是不從事侍奉工作的,而上述那些負面含義的字都和女性相關,帶着明顯的歧視。
然而並非人類社會將女性列於隸屬地位,在《楞嚴經》裡“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的文字,明顯也將“女性”這物種列在最底層,足見女性這個性別被賦予根深蒂固的社會文化定位。
儘管我們處於講求平等與尊重的和平年代,但物化女性已潛移默化地將成為一種不主動思索就被忽視的人類共識。懲治是必要的,但沒有積極意義,正視社會共識裡的弊病,把不傷害的準則貫徹到日常中,Vegan生活才是最佳解除暴力根源的良策。
古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