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觀後感
看《都更》後才明白,“都更”者,意指以新建高樓大廈取代樓齡高的低層建築物、俗稱“唐樓”的都市更新過程中所發生的事。這類題材廣泛,足以編成電視劇集,以受時空制肘的舞台劇演繹,編劇就須懂得有所取捨了。
《都更》是齣父(鄧華超)及女(李頌賢)渾身解數的對手戲。鄧華超無法割裂對老家的感情,住所成了釘子戶;而李頌賢(帶着孩子離了婚)任職地產公司,偏又被委予重任,成了游說父親在協議書簽字的地產公司代表……好好處理這雙線矛盾,經已戲味無窮了。看來,此劇某些情節上,既欠伏筆(父親壯年去世原因),也欠交代(最後有沒有向地產商讓步)。
全劇最使我產生共鳴之處,是女兒與父親對處理雜物時的爭拗:女兒視之為“垃圾”,父親則把它視作重要的感情記憶及可再用的“廢物”。
佈景很有舊唐樓感覺,但只嫌有點右重左輕,台左戲份甚少。當舞台燈接近全暗時,台上放置雜物之處忽有燈光由下照上!對此,觀眾難免會問:這燈效象徵的又是甚麼?約定俗成,劇中人可以向觀眾盡訴心中情,也可以把“第四堵牆”視作存在。幕啟時,父親向着台下觀眾高歌一曲,那就是說,第四堵牆是不存在的。可是往後的戲似乎又用“第四堵牆”把演員和觀眾完全“分隔”了。我個人以為,導演可否把父親安排坐在安樂椅上,一邊搖着安樂椅檢視紅白藍膠袋內的“垃圾”,一邊吟唱自娛?這樣的處理,不顯得表演更生活化,風格更一致嗎?
潮流興把“場刊”放在網上。此舉似是一把雙刃劍:節省了資源,翻閱卻不方便,也難留作紀念。以六位數字金額為製作成本的一齣大戲,花一兩千元印四、五百張場刊,應是物有所值的。
演後座談,談的是劇本編寫及對外交流,跟是次演出沒有半點關係,但卻意味深長,我有我的見解,容後再說。
周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