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至二四年 南沙年新增百億地方債額
【中新財經十四日電】中國政府網十四日消息,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方案》提出,二二至二四年,每年安排南沙一百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並統一計入地方政府債務餘額。
《方案》明確,到二五年,南沙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產業合作不斷深化,區域創新和產業轉化體系初步構建;青年創業就業合作水準進一步提升,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資源加速集聚,成為港澳青年安居樂業的新家園;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基本形成,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綠色智慧節能低碳的園區建設運營模式基本確立,先行啟動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到三五年,南沙區域創新和產業轉化體系更趨成熟,國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明顯提升;生產生活環境日臻完善,公共服務達到世界先進水準,區域內港澳居民數量顯著提升;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完善,在粵港澳大灣區參與國際合作競爭中發揮引領作用,攜手港澳建成高水準對外開放門戶,成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
便利投資港澳企
在加強資金、要素等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提出,二二至二四年,每年安排南沙一百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並統一計入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結合地方財力、債務風險情況以及專案融資需求,廣東省在分配有關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方面對南沙予以傾斜支持。對主要投資港資澳資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基金註冊、營商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探索建立剛性和彈性有效結合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機制,嚴格耕地保護,在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生態保護紅線和不突破城鎮開發邊界的前提下,按程式開展土地管理綜合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