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偷拍兩女同學裙底認罪
事主追究刑責 一人要求賠償
【本報消息】有學生約兩年前偷拍女同學裙底,被控三項“侵入私人生活罪”,昨在初院認罪,法庭已向社工局索取社會報告,七月十五日宣判。
男嫌犯案發時為高一學生,年僅十六歲,被控於二○二○年三次偷拍兩名女同學裙底,最後一次在六月十九日放學後在課室內偷拍。
嫌犯昨表示後悔,當年未意識到偷拍的嚴重性,這段時間已時刻反省,改過自新。兩名女事主昨出庭均表示追究嫌犯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方面,一人要求賠償,由法庭釐定金額,一人放棄。
當年六月十九日在場的男同學表示,當時一名女事主在做數學題,嫌犯在背後有奇怪動作,在女事主要求他協助後,他多次腳踢阻止,但嫌犯仍然繼續拍攝,直至老師入課室為止。
辯方律師替嫌犯求情表示,案發後嫌犯已無再犯事,亦承諾不會再犯,當年他亦未滿十八歲,符合特別減輕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