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條文有新改動 料明簽意見書
新博彩法最快下周細則性表決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早與政府代表討論新“博彩法”的最後工作文本,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介紹,“不可交叉持股”條文再有改動,最終文本改為不得直接持有其他持牌公司的任何股份,但允許間接持有不超過百分之五股份。又指委員會將於周三簽署意見書,最快下周在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承批公司不得上市
二常會議昨早十時舉行,歷時約半個小時,主要討論最終工作文本。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陳澤武表示,上一份工作文本建議,“賭牌承批公司不得上市,但經行政長官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作許可者除外”,即承批公司遵守政府訂定的規則後可以上市,現最終文本改為承批公司不得上市。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此舉乃防止承批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批給博彩經營權,目前六家承批公司均沒有上市(現為母公司上市),政府亦沒有接獲上市的申請,又指承批公司沒有上市便於政府監管,亦不會抵觸承批公司現時的營運情況。
“不可交叉持股”再有改動,上份工作文本建議承批公司持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不得交叉持股”,以免公司股東操控或合謀競爭,影響市場競爭;最終文本改為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持有其他持牌公司的股份,但允許間接持股不超過百分之五股份。因有股東可能買入基金,當中或涉及其他持牌公司,因此允許間接持股不得逾百分之五。
中介只可收取佣金
文本同時清晰從事博彩中介業務行文,維持每一博彩中介只能與一家承批公司合作,及以收取佣金的方式推介博彩活動,但列明“不得與承批公司分享娛樂場收入”。
法案並清晰透過特別法訂定的法律及制度,包括從事業務的准入制度、適當資格及財力的審查機制、配合監察實體執行法定職務的各種義務,承批公司對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的連帶責任及處罰制度。若承批公司的博彩批給合同終止,須以無償或無任何責任或負擔地歸屬澳門特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