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範圍擴大 永久離港人士不獲發
二期消費券八月分段發放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十三日公佈,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八月七日起分階段發放。在優化後,消費券合資格範圍擴大,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亦能受惠;如果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便不可領取消費券。
在新資格準則下,合資格領取消費券的市民需在六月十三日或之前年滿十八歲,以及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亦能受惠,包括經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專業人士、企業家以及來港升學人士,可獲半額消費券。
如果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不能領取新一階段消費券。判斷準則包括,若市民在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今年六月十二日期間,是否無特殊原因卻長時間不在香港;曾否以永久性離港為由,提出申請在六十五歲前提早領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身份證是否由本地簽發;以及有無其他證據令政府相信其在可見的將來無意回香港。
對於本次安排,陳茂波解釋,過去一段時間,留意到立法會和社會上有不同意見,認為建議有一定合理性,去年的消費券也嘗試劃線,把連續兩年不在香港的人都剔除。
新增兩支付平台
在儲值支付營辦商方面,除早前推出的四個支付工具之外,還將新增匯豐的PayMe和中銀的BOC Pay。
如果市民不想轉用其他平台,有關部門會根據之前的資料審核,之後發放消費券;想轉用其他平台的市民和新符合資格的市民,可以六月廿三日起在網上登記,為期一個月。
陳茂波相信,營辦會推出更多優惠,保持市道活躍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