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危機處理急民所急
近日天氣不穩,黃紅雨頻現。災情除水浸,備受社會關注的是加思欄地盤塌山泥,致嘉安閣低層三住戶遭泥石毀牆入屋,工務部門人員來觀察一陣,只說“冇即時危險”;事發三天,現場除地盤工人用膠布臨時封蓋住戶塌牆的缺口,基本無人清理和修復,住戶求助無門半天吊。事件繼續發酵,毗鄰的金麗閣住戶昨天向社團求助,大廈後山坡也有山泥傾瀉的威脅,早前疑因地盤施工已見泥水湧屋,求助當局後,也是一句“冇即時危險”,之後便不聞不問。
社會不禁要問:澳門的危機處理就是這個程度?有人也許認為,工務部門是行政部門,沒有落手落腳砌牆建屋之力,但問題在行政也做得不夠好,“冇即時危險”僅是一句口頭通知,也無正式通告白紙黑字知會住戶。雖然住戶不幸遭泥石毀屋,責任涉及調查,牽扯私人地盤和政府地盤,還有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但是否需要調查完畢和法院判定責任後才可善後修復?若不是,行政當局負有協助處理善後的責任,因住戶根本無能力處理,要知道在本澳加建一個簷篷也要申請,清土修牆,更有塌山泥的斜坡,住戶怎處理呢?
大眾明白處理斜坡、清理泥石、修復毀牆需要過程,當局可否設定善後時程表予住戶,讓居民心裡有底,而不是拋下一句“冇即時危險”便走人,之後警察也撤走了,留下住戶面對滿目瘡痍的單位,不知如何是好!可見,本澳危機處理不盡人意,甚至自製更大的危機。
危機處理亟需整合多部門力量,在本澳叫作跨部門協作。問題在各部門職能不同、工作模式有異,如何協作?每每只得資料互通,本位仍佔主導,協調尚可,作為有限,最後跨部門協作成效不高,為人所詬病。諸如突發性的塌牆冧屋,善後和安置工作都涉及多個部門,包括消防警務、工務和社工部門等,若目標一致都是“急民所急”,集中統領,有力推進,相信能很好完成善後。排險、修復和加固等多屬工程範疇,可否如同組織拆遷小組一樣,組織簡單的工程小組應對,化被動為主動,真正為民解困?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