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外僱及家屬首來澳須中使館申簽證
衛局放寬三類人士入境限制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再放寬外僱和外僱家屬入境限制,本月十三日零時起經內地入境本澳的三類合資格者,可毋須向衛生局預先申請入境;廿四日起經香港特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入境,外僱須由僱主向衛生局作申請。
經內地入澳免預申
應變協調中心昨日下午五時舉行例行記者會,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長梁亦好宣佈,按照本澳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考慮到社會需要,特區政府將進一步放寬所有國籍外地僱員進入本澳的入境限制,措施同時惠及專業外地僱員家屬。
適用對象有三類人士,第一類是持有有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人士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人士;第二類,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專業僱員聘用許可及治安警察局初審通過的申請表回執之人士;第三類,已獲批逗留特別許可的專業外地僱員家屬。
上述三類人,根據不同的入境口岸實施不同的措施,包括:第一,經中國內地入境本澳,毋須向衛生當局預先作出申請,即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此措施將於六月十三日零時起實施。
第二,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入境,外僱須由僱主向衛生局作出申請,專業外僱隨行家屬須由專業外僱申請,無名額限制。但外僱、準外僱及十二歲或以上的隨行家屬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程序,僱主須承諾在僱員或準僱員不能支付醫學觀察酒店和醫療費用時支付有關費用。
有關詳情將於本月十七日公佈,廿四日開始接受申請。
家傭入境百人申請
另外,治安警公共關係處長李德輝表示,三類適用對象若屬於六個國籍,即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越南籍的人士,首次入境需預先透過中國駐外領事館申辦有效澳門簽證才能入澳。
同時獲批逗留專業外僱的家屬,首次入境時亦需出示治安警發出的相應證明書,證明為專業外僱家屬才能入境,身處澳門的外籍人士若需往返澳門與內地,則按照之前做法。
申請家務工作外國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計劃方面,截至昨日下午一時有一百人申請,當中五十五人已批准,四十人未符合條件而被拒絕,五人自行取消申請。
另外,自五月三十一日起進一步放寬澳門居民的外國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境至今,政府共收到五十四人申請,所有個案正處於審批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