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五月助逾三千人獲聘
勞資協議減薪 須十天內報勞工局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表示,疫下有收到企業包括博企提出僱員的減薪方案。強調本地僱員減薪,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後,並於十天內通知勞工局,協議才可生效。倘外地僱員減薪則要得到當局批准才可生效,目前非專業外僱基本不批准。另外,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提到,工會法已完成諮詢,按計劃將於六月底公佈。
黃志雄表示,當局一直有與提出減薪方案的博企溝通。據了解,有關協議未生效,並重申按照勞工法規定,僱主支付員工的薪酬,必須以現金、澳門法定的貨幣支付,不得以股票形式支付。當局若收到僱員投訴減薪,將作出處理,以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倘員工同意減薪,但兩年內被不合理理由解僱,其獲得的解僱賠償,需用減薪前的方案。倘公司以股份作為“答謝”員工,所有優於勞工法的情況下都可以生效。他稱,疫情影響本澳經濟發展,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擇咗業先”。
此外,聘用本地待業居民臨時補助計劃七月起接受申請,至昨日勞工局共收到197個諮詢。
李偉農提到就業配對時指出,勞工局去年成功為3,200名待業人士配對職業崗位,今年一至五月則成功對接3,277個崗位,未來會繼續加強相關工作。至於外僱退場機制,關注退場的同時,也要確保本地工友的進場機制。重申退場不難,但對接需要程序及過程,會努力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