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獲准進口電動車二百四種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林倫偉關於完善置換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及車輛註冊制度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現時已獲商標及型號認可核准進口的電動車輛共二百四十一種。車輛由進口到註冊均需通過法定的技術規格審查及實物檢驗。
交通事務局會持續檢視新車註冊的監管制度,以及車輛檢驗的要求,適時提出調整建議。同時,局方亦已優化網頁,更方便車主查詢各項車輛資料。
至於會否檢討現時《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加強審批標準,確保置換的電動摩托車符合現代電動車的標準?林衍新稱,按照《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的評審準則,局方會就擬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的商標及型號是否已獲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核准發出意見。居民應向有信譽的車行選購及查詢擬購買新車的資料,維護自身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