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首天 粵三百車購置稅減半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減徵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廣東稅務局公佈,六月一日政策實施首日,廣東地區(不含深圳)已辦理減免車輛300餘台,減徵稅額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稅費優惠政策效果初顯。
車輛購置稅是消費者購買汽車時繳納的稅收,稅率為汽車售價(不含稅)的10%。新政策規定,對購置日期在今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
購置金額三十萬內
廣東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相比之前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本次車輛購置稅優惠的特點在於,符合條件的車輛排量從1.6升及以下提高到2升及以下,前三次優惠政策沒有購置金額的限制,本次政策購置金額(不含稅)為30萬元及以下。
原本有購車計劃的張先生,新政實施第一天就來享受稅收優惠“頭啖湯”。“昨天看到可以享受車購稅減半的消息,今天馬上來落訂,一下子省近1.4萬元的稅。”他購買一台不含增值稅價格為近28萬元的乘用車,享受新政優惠後,原需繳納的車購稅由2.8萬元減為1.4萬元。
廣州汽車服務業協會秘書長王曉丹認為,車輛購置稅新政策的出台,將有效調動消費者購車積極性,尤其對購買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者帶來利好,相信可對培育汽車消費市場、調整汽車消費結構起到積極促進作用,並將為汽車銷售市場直接帶來顯著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