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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6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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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越籍男女助偷渡獲刑

    被揭助人經澳大校區非法進出本澳

    五越籍男女助偷渡獲刑

    【本報消息】五名越南籍人士去年六月被揭涉協助偷渡客,經澳大橫琴校區堤岸沿海地帶以游泳及攀爬方式非法進出本澳,昨在初級法院被裁定“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成,判監一年至兩年三個月。

    五名越南籍嫌犯依次被告姓阮(Nguyen)、姓彭(Pham)、姓阮(Nguyen)、姓阮(Nguyen)、姓范(Than),年齡三十歲至五十三歲。首兩人被羈押,其餘缺席的三名嫌犯中,為女性的二人當時任職家傭。

    兩女當時任職家傭

    法官梁鳳明昨宣判指,首兩名嫌犯承認案中大部分事實,但辯稱沒有收取偷渡費,法庭亦無足夠證據證明案中偷渡客已支付偷渡費。第三嫌犯的聲明是保持沉默,根據警方提供的大量其與第四嫌犯的監聽資料,當中要求後者購買繩索、二人同居的住所外發現一箱麻繩等,結合其他證人證言,證據確鑿;同樣,否認控罪的第五嫌犯,也有電話監聽等證據,但無足夠證據收取了偷渡費。

    經比較新舊法,法官認為去年八月生效的新出入境制度對嫌犯較有利,逾期逗留亦不視作加重情節,判眾嫌犯各觸犯一至三項的“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成,分別獲刑兩年三個月、兩年三個月、一年六個月、一年八個月及一年。

    男子助偷渡囚五年

    除了第五刑事法庭,昨第三刑事法庭亦審結了一宗協助偷渡案,證實陳姓嫌犯收取報酬,凌晨時分協助偷渡客無在合法邊境登岸,一項“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成,判監五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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