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地上拾獲消費卡
擅自盜用屬違法
搭車唔扣安全帶
發生意外損傷大
△為促進消費,穩定內需,尤其減低疫情對民生及商戶的影響,“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今日開始使用。過去,每當推出上述消費優惠計劃,部分居民也不慎遺失自己的電子消費卡,隨後亦衍生一些涉及“拾遺不報”案件。
為此,居民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子消費卡,若不小心遺失,宜盡快向警方報失。同時,任何人若拾獲他人的電子消費卡,切勿據為己有,並應交由警方處理。若因一時貪念,將拾獲他人的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用於消費,有機會觸犯“拾遺不報”罪,罪成可判處一年監禁,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居民勿以身試法。
△汽車安全帶能有效減少交通意外發生時的傷亡機率,不少國家及地區亦明文規定前排及後排乘客必須扣好安全帶。時下大部分汽車都有安全帶警報裝置,提醒駕駛者扣好安全帶,但個別駕駛者、職業司機,甚至本澳部分駕駛者,卻嫌警報裝置太嘈,為貪一時方便,竟直接將安全帶從背後繞過,或花數十元購買一種名為“安全帶插扣”的汽車用品,以欺騙警報裝置,令警報裝置“失聲”。然而,這類產品看似方便,實質自欺欺人。需知道安全帶是車廂內重要安全裝置,當發生事故時,安全帶可有效減低使用者因慣性衝力造成的傷害。為人為已,駕駛者及乘客應養成上車扣好安全帶的習慣,減少安全隱患,避免釀成不該發生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