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倡“六一”設為親子節
【本報消息】今天是“六一”兒童節。議員李振宇祝全澳兒童節日快樂。特區成立以來,兒童基本權利得到有力保障及發展,兒童事業取得巨大成就,冀政府持續完善兒童政策,推動兒童權益全面發展。
李振宇表示,聯合國《
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四種基本權利,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特區成立後,政府切實履行《公約》規定的各項義務,依法保護和發展兒童權益,兒童健康狀況持續改善,受教育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成長環境日益優化,兒童事業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不過,李振宇指出,本澳兒童權益保障仍有不足,如校園欺凌與家庭暴力時有發生、兒童性侵遏而不止等,在保障兒童參與權方面,本澳亦有改進的空間。此外,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過程中,部分兒童難免在各種因素影響下迷失自我,並可能誤入歧途,如沉迷網絡及電子產品、吸煙、飲酒、濫用藥物等,兒童教育工作面臨巨大挑戰,需政府、社會、學校及家長共同努力,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李振宇稱,兒童節是專屬兒童的日子。遺憾該節日並非法定節假日,除非與周假重疊,否則大部分兒童只能度過一個無父母陪伴的兒童節。他強調,六月一日不但是“兒童節”,也是“全球父母節”,他希望政府積極考慮將“六一”兒童節設為法定“親子節”,以提醒社會關注家庭及親子關係,強化家庭紐帶聯繫,促進家庭關係穩定和諧,亦進一步推動家庭友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