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示明年預算不超今年
人員數目不超已獲核准人員基準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作出批示,表明鑑於經濟環境仍存在不確定性,指示各部門及機構來年預算開支不應超過最初通過的本年預算開支,人員數目不應超過已獲核准的人員基準數。
特區政府準備二○二三年度財政預算案的編制工作。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賀一誠的行政長官批示,列出對各部門及機構編制來年預算建議的多項要求,當中再次要求以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點作為預計人員開支的基礎。
賀一誠亦表明,鑑於經濟環境仍存在不確定性,在評估各項預算開支金額,不應超過去年底通過的今年度財政預算開支金額,亦即在一般綜合預算、特定機構彙總預算和投資預算的開支相加後約一千一百三十九點九億元。
對於部門及機構的運作預算或本身預算的預計金額,應盡可能清晰說明各經濟分類預算金額的計算基礎及預算變動的理由,尤其是預算增加的部分。又要求部門及機構的人員數目不應超過已獲核准的人員基準數,而增聘的人員數目亦不應超過各監督實體可動用員額的數量。在今年六月六日,財政局便要將明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指引及相關資料送交部門及機構,及後各部門及機構按指定日程提供資料,十月廿四日向行政長官呈交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