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核檢最高限價十六元
【中新社北京二十五日電】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在六月十日前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降至不高於每人份十六元(人民幣,下同),多人混檢降至不高於每人份五元。
單檢混檢任人選擇
該通知明確,各省份制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抗原檢測政府指導價均為最高限價,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標準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對於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要充分考慮到規模效應和基層組織、志願者對成本的分擔效應,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檢按照不高於每人份三點五元的標準計費,檢測機構僅提供樣本轉運及檢測服務的,需進一步降低計費標準。
通知指出,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其中,“新冠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政府指導價降至不高於每人份兩元;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含採樣器具)按照實際採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價格項目+檢測試劑”收費總額的封頂標準降至不高於每人份六元。
通知還強調,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民眾自願選擇。
不得借疫生不義財
通知指出,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生不義之財,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
國家醫保局指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作為疫情常態化防控的重要手段,各級醫保部門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採取跨省聯盟集中採購、競價掛網、區域價格聯動等措施,持續將檢測產品價格導入更低區間,廣大公立醫療機構、社會檢測機構不斷優化採、運、檢各環節工作效率,協同促進核酸檢測價格合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