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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5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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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至五十九歲可打第四針



香港政府宣佈,未曾感染的十八至五十九歲人士,可接種第四劑疫苗。(中通社)

    十八至五十九歲可打第四針

    【香港中通社廿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廿一日宣佈,未曾感染新冠病毒的十八至五十九歲人士,若有較高暴露風險或個人需要,由即日起選擇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

    據了解,由於網上預約系統正進行更新,由廿一至廿五日,合資格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的市民,可前往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或公立醫院新冠疫苗接種站,領取“即日籌”接種疫苗。五月廿六日上午八時起,市民可透過二○一九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預約接種服務。

    選擇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的十八至五十九歲人士須留意,因應專家建議,接種第四劑時間須與第三劑相距最少六個月。至於該年齡組別的康復者,在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或康復後六個月(以較後者為準),也可以接種第三劑疫苗。

    政府發言人表示,專家認為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或能對較年輕的成年人提供短暫的額外保護,以預防感染和出現病徵。部分市民可能因個人需要,例如海外升學或為符合到海外旅遊的規定,而欲接種第四劑疫苗。另外,對新冠病毒有較高暴露風險的人士(包括醫療機構、安老或殘疾人士院舍工作的員工),或在工作環境有較高暴露風險和較易傳播新冠病毒的員工(例如參與抗疫工作、提供跨境運輸或於管制站和港口工作的人員),亦可選擇接種。至於六十歲或以上人士,在四月上旬已可選擇接種第四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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