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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5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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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不動產形式



申請繕立不動產贈與公證書的程序手續

    贈與不動產形式

    文仔快要結婚了,文爸爸想將自己名下的A單位贈與給文仔。文爸爸想知道在法律上有甚麼需要注意?

    在法律上,贈與是一種合同,贈與所遵循的方式需視乎贈與物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根據《民法典》第九四一條規定,如果贈與的是不動產,就必須以公證書的方式訂立,方為有效。因此,如文爸爸想將A單位贈與給文仔,必須透過政府公證署或找私人公證員繕立“不動產贈與公證書”。

    如果文爸爸選擇在政府公證署辦理“不動產贈與公證書”,贈與人或受贈人其中一方可前往任何一間政府公證署(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或海島公證署),申請辦理繕立不動產贈與公證書,並提供所須文件,例如已填妥的不動產贈與公證書申請表;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倘有配偶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婚姻證明文件副本;所贈與的不動產的資料等。之後,公證署會通知申請人簽契日期,贈與人及受贈人按指定日期,前往公證署簽署不動產贈與公證書,同時繳納公證費用。

    此外,必須注意的是,根據《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規定,贈與不動產須繳納百分之五的不動產移轉印花稅,並須於贈與行為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財政局結算及繳納。

    如大家想知道更多關於在政府公證署繕立不動產贈與公證書的程序手續,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53/ps-1053b/或掃描二維碼。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九四一條;《公證法典》第九十四條;《印花稅規章》第五十一及五十八條;以及《印花稅繳稅總表》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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