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去年逾八百外僱不獲續期
【本報消息】勞工局表示,因處理聘用許可申請、接獲舉報及不定期抽查等情況,去年二○二一年共出訪二千九百○四次,其中涉及續期申請不獲批准的外地僱員聘用許可有八百五十七個。
議員林倫偉以早前警方揭發一食店假聘十二名“外僱” 保留外僱額為例,認為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社會亦質疑外僱的監管機制存在不足。
勞工局回覆時表示,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和關注任何涉及聘用外地僱員的不規則行為,局方處理外僱許可申請時,除依法檢視提交的資料外,亦會派員出訪實地了解。對於已批出的聘用許可,亦會透過不定期抽查、出訪等,監察僱主聘用狀況。局方與社保基金及治安警一直保持緊密的訊息互聯互通機制,跟進及監察僱主使用外僱的情況。去年,局方通報及要求相關權限部門協助跟進的個案共四十一宗。
勞工局稱,在打擊非法工作的獨立巡查及聯合其他權限部門巡查時,亦會因應具體情況核查僱主的聘用狀況。去年合共巡查四百九十三次,因非法工作而被科處行政處罰共有六百○一人次(涉及“過界”、“過職”、“黑工”及“自僱”),當中被處罰的僱主實體為三百二十人次、非本地居民為二百八十一人次。同時,有五個僱主實體因非法聘用外僱被科處附加處罰,合共廢止五名外僱的聘用許可,並剝奪申請新聘用外僱許可之權利,為期六個月。
勞工局強調,對發現或接獲轉介懷疑存有虛假勞動關係的個案,均會依法跟進調查,倘若證實企業存在虛報勞動關係的情況,違法者除可被科處罰款外,亦可被全部或部分廢止其外僱聘用許可,以及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倘當中涉及虛假聲明或虛假文件等刑事犯罪行為時,亦會將個案轉介相關具權限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