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小企紓困對澳啓示
五月九日,國務院印發《加力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一是降本減負,《措施》指出各地要積極安排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專項資金,向困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房屋租金、水電費、擔保費、防疫支出等補助並給予貸款貼息、社保補貼等;此外,二二年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
二是金融支援,《措施》強調今年將推動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新增,銀行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和借款人實際情況,合理採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援,並進一步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和盡職免責要求。另一方面,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擴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服務覆蓋面,對確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義務。
三是生產要素保障,《措施》指出將處於產業鏈關鍵節點的中小微企業納入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 加強對突出問題的協調解決力度;同時推動大中小企業創新合作。
澳門今年面臨的經濟形勢和外部壓力較二○年疫情爆發初期更爲嚴峻,針對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等問題,澳門政府先後推多輪經濟援助計劃,對助力經濟穩步復甦起到一定效果。澳門推行新一輪紓困舉措時,可借鑒《措施》,一是加大力度實施財政政策,如繼續實施和增加新的貸款利息補貼政策,適用範圍從中小企延伸覆蓋至大中型企業;擴大中小企信保計劃的適用範圍。二是加大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如政府對金融機構所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三是提高監管容忍度,如適當減少不良貸款計提撥備和放寬流動性指標要求,鼓勵銀行業增加投放促本地經濟復甦。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黃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