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出台七新政“鬆綁”樓市
【中新社東莞十四日電】廣東省東莞市從五月十四日起施行七條樓市新政,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領漲各地房價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東莞近年來房價漲幅明顯,曾一度領漲中國各地房價。為了調控房價,東莞去年曾多次發佈多項調控政策,從樓市限購、限轉、限購年限、房貸管理等方面進行限制。
今年以來,東莞適時優化購房政策,自五月一日起恢復個稅購房政策,優化人才購房和新入戶購房等政策後,此次,東莞進一步從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滿足合理購房信貸需求、穩定住宅用地供應、提高商品住宅品質、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優化服務便利交易等七個方面進行政策“鬆綁”。
降低購房門檻
根據新政,東莞將發揮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加強對新市民、青年人等重點群體的住房保障,通過配售限房價、限轉讓、限對象的“三限房”和安居房等,降低剛需群體和人才的購房門檻,鼓勵城市更新項目配建共有產權住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
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可以新增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居民家庭持有或購買“雙(多)證房”但實質作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驗購房資格時視作一套商品住房。
在滿足住房信貸需求上,東莞鼓勵銀行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的購房人,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東莞將優化住宅用地出讓條件,鼓勵開發企業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合理確定住宅用地商業配比,穩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
東莞將逐步推行“交房即發證”,有效保障買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新政,東莞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徵年限由五年調整為兩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的可以進行交易轉讓,促進商品住房有序交易和流通。